乐视有困难 避谈超级电视风险

时间:2014-07-18112举报小编:admin

尽管我不希望总局监管伤及乐视核心业务,但乐视昨日晚间的公告实在是避重就轻。

首先它否认广电要求牌照方停止和乐视的合作,而广电总局明明要求,在乐视整改期间,其他牌照方不得与其合作,这语言表述明显矛盾。

其次,乐视尽力将公众视线转向互联网电视机顶盒,淡化存在于互联网电视终端里类似风险。要知道,虽然广电总局这次主要针对机顶盒,但是乐视超级电视终端里,同样集成了许多自身的视频内容,它们以年费的形式体现。若按181号文,同样存在问题。

比如集成了华数牌照的乐视超级电视,里面除了有华数传媒的内容,还有乐视TV版,比如乐视影业的内容电影《归来》等。另外,还有乐视的自制剧。华数传媒是牌照方,它的内容集成属合规,但是,它负有审核监督责任,不应该让乐视的TV版内容进入终端。

在我看来,乐视之所以只提盒子不提超级电视,是因为,盒子于它,实在是毛毛雨,它不过是通过盒子强化内容服务。而真正壮大乐视规模的,还是超级电视。

乐视预披的中报显示,它的营收大幅增长,这主要得益于超级电视,而非盒子。

所以,乐视这则公告,明显缺乏真诚,缺乏针对投资者真正的风险提示。它也无法消除政策监管风险,而这对它的商业模式来说,将继续是一种高压与红线,未来可能会遭遇同样的问题。

至于公告说,将采取独立或联合广电系统内相关单位共同申请互联网电视内容牌照,我觉得这不过是乐视暂时的说辞,以求淡化广电整顿带来的负面冲击力,尤其是对商业模式与股价的冲击。

而且,它说的独立申请互联网内容服务牌照,获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一旦给它开这个口子,广电总局就很难杜绝更多企业申请。如果仅因为乐视拥有一定内容优势,作为筹码,则带有歧视性特征。

与广电系内的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共同经营内容,倒是有一定的希望。但是,也要看经营模式,因乐视是垂直一体的商业模式,它的内容将很难分发到竞争对手平台上。它们不太可能容忍为对手做嫁衣。

因此,完全依靠单一的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与广电系企业联姻,会因市场竞争而出现割裂。

合理的方式或许是,在政策与监管部门引导下,产业界建立一种集中的数字内容版权库,对外统一发声,对内形成知识产权区隔,如此,可以形成更为强大且具有集约特征的内容服务平台,真正实现内容运营。